微信扫一扫
关注 《苗商》公众号

福建省清流县出台《2016年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》

2016-1-22 http://www.huamu.com.cn 来源: 作者:
核心提示:近日,清流县制定出台《清流县2016年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》,明确了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标的、责任及期限,设定花卉种植设施保险费
苗商花木网1月22日消息:

        近日,清流县制定出台《清流县2016年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》,明确了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标的、责任及期限,设定花卉种植设施保险费率为1%-1.5%、棚内种植花卉保险费率为1.5%-2.5%,每亩保险金额达40万元。对参加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的,除享受省级财政给予20%的保费补贴外,县级财政再给予15%的保费补贴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 《方案》的实施,将有力推进清流设施花卉产业发展,有效降低花卉种植风险,提高花卉生产者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发展设施花卉的信心。
热门资讯
苗商花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①凡本网注明来源:苗商花木网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为苗商花木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苗商花木网www.huamu.com.cn,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,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,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资讯搜索
百科介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