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清流县出台《2016年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》
2016-1-22 http://www.huamu.com.cn 来源: 作者:
核心提示:近日,清流县制定出台《清流县2016年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》,明确了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标的、责任及期限,设定花卉种植设施保险费
苗商花木网1月22日消息:近日,清流县制定出台《清流县2016年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》,明确了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标的、责任及期限,设定花卉种植设施保险费率为1%-1.5%、棚内种植花卉保险费率为1.5%-2.5%,每亩保险金额达40万元。对参加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的,除享受省级财政给予20%的保费补贴外,县级财政再给予15%的保费补贴。
《方案》的实施,将有力推进清流设施花卉产业发展,有效降低花卉种植风险,提高花卉生产者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发展设施花卉的信心。